第(2/3)页 幸好他刚打了一头野猪,还能顶一阵子。 陆峰正准备离开,就看见一个灰色的东西从他的眼前一闪而过。 是一只野兔。 野兔不大,没有几口肉,但抓回去给妞妞当宠物倒是可以。 妞妞没有玩具,若有一只宠物,她肯定开心。 陆峰大步追上去。 那只野兔不大,但速度不慢,一下蹿出老远。 陆峰追了好一段距离才追上它,在它钻进洞前一秒,抓住了它。 “小东西,跑得还挺快。” 陆峰抓着兔子的耳朵正要离开,目光扫过了一株植物,眼睛顿时睁大。 这是……这竟然是一株野山参! 陆峰狂喜。 野山参的价值可不比野猪低! 他没想到,还有这样的收获。 也不知道附近还有没有。 当即,他迅速在四周寻找起来,惊喜的发现几百米外还有两株! 这座山这么大,指不定其他地方还有。 他正愁不能改善家中的情况,现在机会就来了。 陆峰考虑一番,选择了一株最小的。 挖野山参是个技术活,他真怕自己手抖破坏了野山参的完整。 就算他不太懂,也知道完好无损的野山参才最值钱。 再则,他不知道野山参的具体价值,可以拿一株小的先去试试水。 “你可是立了大功了,回去我让妞妞好好养着你。” 陆峰拍了拍野兔的头,将它放在背篼中,撸起袖子开始干。 挖野山参技术要求太高,陆峰自诩自己是细致的人,却还是挖断了一根参须。 陆峰有些遗憾,但也满足了。 他抹了一把额头上的薄汗,不敢耽误时间,扯下几片桦树皮将野山参包住装在兜里,朝着镇上走去。 陆峰没去昨天的秋水镇,去了比秋水镇远十多里的景阳镇。 他昨天来过景阳镇,看见这里有一家国营药铺。 另一方面,秋水镇有一个隐患——刀疤强。 第(2/3)页